本學程涵蓋文學、外語、教育及國際學術合作四個領域,故以學程的概念來命名。以本校長期累積的學術專業實力為後盾,建構出體系完備的華語文教學組織。
第二外國語文能力是華語教學工作者必備的條件之一。本校外語學院及外文中心能夠提供逾20餘種外國語文教學,是全國最多語種的語言教學之高等學府。憑藉這個優勢,本學程能針對不同語種國家的需求,培育並輸出專業的華語文教學師資,也能按照不同語種的文化特性,有計劃的編撰各種適才適性的華語文教材。
除了提供華語文教學碩士學程及華語文教學博士學程之相關專業課程外,透過與本校具備豐富教學經驗師資,並擁有來自六十幾國外籍學生的華語文教學中心密切互動,使得學程學生不僅有充分的學習資源,更有優良的實習環境。

課程理念規劃

以「漢語語言學學」、「華語文教學」及「華人社會與文化」為三類主要之學習範疇,培育具備中華語文及文化之專業知能、兼具多元文化觀及國際視野之對外華語文教學師資及研究人才。

修業規則

(一)須修滿24學分並完成畢業論文始得畢業。
(二)核心課程共分為「漢語語言學」、「華語文教學」、「華人社會與文化」三個範疇,學生於每個範疇必須修習至少3學分。
(三)非華語文教學碩士班畢業之學生,須於修業年限內增修本學程開設之博士班核心課程至少9學分(不計入畢業學分),否則不准予畢業。

課程地圖發展歷程

經98年12月25日 第1次系所務會議(或課程委員會)及99年1月25日 第7次院課程委員會通過。 校、系核心能力連結表經99年5月25日 982第2次華語文教學博碩士學位學程委員會議(或課程委員會)及99年6月9日 第9次院課程委員會通過。 核心能力權重經100年11月7日 1001第1次系所務會議(或課程委員會)及100年11月30日 第11次院課程委員會通過。

校、系核心能力連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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