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大學新聞系創立於民國24年,不僅為台灣第一間設立的培養新聞專業人才的學系,長久以來,更是台灣新聞教育的指標。本系教師為國內外知名大學新聞傳播相關科系博士,各專精於不同領域之新聞傳播理論及實務,享譽國內及國際學術界,近年來更陸續聘任資深國際級學者,以及新進年輕優秀學者,務求於傳統之中求新求變,以順 應時勢,與時代齊頭並進。
  民國25年馬星野先生擔任新聞系系主任,為新聞人才培養的專業知識訓練,及社會、人文、語言等學科的涵養奠基。新聞系也因此以「理論與實務並重」的基礎作為課程規劃理念。
  民國32年,政治大學在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協助下成立新聞研究所(碩士班),更進一步奠定專業與理論兼具的進階學習基礎,直到民國38年國民政府遷台前,是為本系草創階段。
  國民政府遷台,民國43年政大於木柵復校,民國44年新聞系大學部恢復設系招生,研究所隨之復設,是政大復校最早設立的四間研究所之一。民國72年成立博士班,民國78年傳播學院成立,本系成為國內課程規劃最完整的傳播教育高等學府。

課程理念規劃

  民國78年傳播學院成立,本系由文學院改隸傳播學院。由於新聞傳播文化產業的共同特性、與網路時代對於資訊與新聞帶來的衝擊和改變,學院成立後本系逐漸朝向跨領域多元的方向發展,並力求傳統及新科技教學兼顧,此一特色充分展現在本系近年在課程設計的變化。
  自87學年度開始,本系與傳播學院的廣電系、廣告系共同實施大一大二前段不分系以及「學程制度」,透過學程達到教學資源共享與知識整合目標。在兼顧學生興趣、教師專長和社會需要的考慮下,本系分設「新聞編採學程」、「網路及多媒體學程」、與「國際傳播學程」,另外和本院廣電系共同負責「廣電新聞學程」。鑑於新科技變化迅速,90學年度起又將「數位傳播」學程改為「網路及多媒體學程」,「廣電新聞」學程併入「新聞編採」學程,總共三學程,每個學程各有24學分的必修課,教師授課科目隨之調整,重新以模組方式整合,經過數年調整磨合,課程開課情形日趨穩定。
99學年度起,往日的「新聞編採」、「網路及多媒體」、「國際傳播」三個專業學程整合為「新聞與資訊」單一學程,及「採訪與報導」、「資訊設計與媒體企劃」、「社會與文化」三領域,以培養學生能整合、反思、前瞻變化、富創意,且能付諸行動,增加職場競爭力。
學程設計的特色,是以前瞻性、未來性、與創新性設計課程。經由課程結構調整,傳統新聞採訪編輯課程得以融入不同媒介的寫作與其他相關課程,搭配增設的進階課程,得以循序漸進方式落實專業教育。而學生根據興趣和性向,選擇適合自己的課程組合,並搭配輔系、雙修與集選制度,在大學四年中,也得到自行規劃學業發展的機會。
103學年起,傳院採大一大二不分系制度,學士班由院統一招生,三年級後依志願進行分流,凡有志於新聞、媒體事業者,皆可選擇本系學程,取得本系學位。
   本系與兩友系(廣電、廣告)之區別,在本系著重培養「紀實資訊」的敘事能力,舉凡影像、圖像、文字、聲音在不同平台上的採、編、播、出版,皆可在本系獲得完整訓練。相較於社會上行銷當道的氛圍,本系更重視公共利益與社會關懷。
      學程設計上,本系負責「新聞與資訊」、「媒體與文化」兩個學程,課程涵蓋廣電、平面媒體和新傳播科技,也包括社會科學、人文藝術等領域知識,致力培養學生的創造力、資訊處理能力和新聞資訊專業,期望學生畢業後有多種技能,能解決問題、研究創新,具高度競爭力。

修業規則

  本系畢業總學分:128學分(包括校必修28-32學分;一二年級院必修18學分;三四年級本系主修學程24學分;其他學分由學生自行選讀系內外課程)及體育2學年並自95級起經本校錄取之學士班學生,需修畢2學期「服務學習與實踐」課程始得畢業。

課程地圖發展歷程

經__98__年__11__月__16_日 第_9812_次系所務會議(或課程委員會)及_98___年_11___月__26__日 第_9813___次院課程委員會通過 修訂:經__100年__10月_17_日 第_100101次課程委員會及_100年__11_月_24_日 第_10012__次院課程委員會通過

校、系核心能力連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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