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政治大學財政學系一向致力於提供大學部及研究所學生最高水準的教育,並以極具彈性的課程內容,為本系畢業生在全球化的經濟架構下,取得絕對優勢的競爭力。我們認為,在現今的國際政經局勢下,最有價值的人力資源必須具備辨認潛在威脅形成實際問題前的能力、在問題發生時能夠面對挑戰的實力、以及當遭遇到困難的課題時能夠發展出有效的方案來解決問題的專門技術及知識。此外,我們也深刻體認到垂直及水平溝通技能的不可或缺 — 特別在私人企業環境,要能同時與主管及所屬傳達其個人的理念和構想、在團隊中要能夠有效率的推動工作之進行;在公共領域中,要能在政府決策者與社會各個層級間建立共識、要能為推動政策而與社會大眾進行宣導與溝通。

課程理念規劃

  基於以上之教育理念,在大學部的課程設計部分,奠基於前兩年紮實的初級及中級經濟學及會計學的均衡基礎訓練,從大學部二年級開始,依個人興趣及未來發展規劃分成稅務、財管、以及公共經濟理論三組。此一以財政為主軸、經濟會計並進的深耕而後求專精之課程設計目的,希冀培育同學面臨未來挑戰之應變能力,並培養其為因應現代多變環境下所需的成功特質。創系多年以來,畢業系友不論在業界及政府部門皆有過人的表現,成為企業界的領導者及政府部門的決策者。

修業規則

一、必修限制
1、「擋修科目」之限定,即需將擋修科目修畢且及格之後,方得修習有設定擋修之該科目。
2、甲乙雙班之必修課,本班學生無優先選修權,同學可自由選修甲、乙班課程。
3、上下學期選修不同班級課程,需經授課教師同意。
4、為公共經濟組、財政管理組學生,於群修科目「個體經濟學」、「總體經濟學」兩科,須選擇其一修習全學年必修科目之下學期課程。
5、選修體育課及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不計入128之畢業學分之中。
6、可至外系修習本系必修科目表中之必修課,不限修習別,但科目名稱與學分數須與本系必修科目表相同。
7、必(群)修科目單學期課程,修習全學年上學期科目學分數逾規定上限時,依本表所訂該科目學分數採計學分,修習該科目下學期課程亦計入本系選修學分計算。
二、特別注意事項
1、各科目之實習課,未列入正式課程之中,但請同學務必保留實習課時段,以利安排輔導課程。
2、一年級同學於學年第二學期期末考開始前,完成選組,由班代繳交分組名單至系辦公室。完成選組後,欲更換組別,於每學期期末考結束前至系辦公室登記。

課程地圖發展歷程

經99年1月11日第3次系務會議(或課程委員會)及99年1月27日第3次院課程委員會通過。
經99年6月14日第3次系務會議(或課程委員會)及99年6月28日第4次院課程委員會通過。
經100年10月19日第1次系務會議(或課程委員會)及100年10月31日第8次院課程委員會通過。
經106年1月9日第3次系務會議(或課程委員會)及106年5月8日校課程委員會通過。
經107年3月5日第1次系務會議(或課程委員會)及107年3月30日院課程委員會通過及107年5月7日校課程委員會通過。
經108年1月14日第3次系務會議、108年4月16日第1次通訊系務會議及108年4月19日第1次院通訊課程委員會通過 經110年1月11日第3次系務會議及110年5月10日校課程委員會通過。

校、系核心能力連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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