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於民國63年8月成立碩士班,並於同年招生。嗣後於73年6月奉准設置博士班。鑑於環境變遷與學術社群之需求,83年11月28日更名「中山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所」。96年6月20日正式獲教育部同意於97學年度更名「國家發展研究所」(Graduate Institute of Development Studies)。
  本所以社會科學跨領域研究的傳統為基礎,在「國家發展研究所」的新方向下,將「透過基礎社會科學理論科際整合的學習模式,以發展理論與政策為研究核心,培育具備專業分析能力及國際視野之國家建設人才」;密切配合本校致力提供人文、社會科學領域優質教學環境,培養兼具頂尖知識、人文關懷與國際視野領導人才的願景。
本所強調跨學科、跨領域的學術訓練,廣招不同系所學生,以「發展研究」為軸心,配合本所師資專長與學生潛力,輔以社會科學理論與方法之訓練,以下列領域作為教學與研究的方向與重點:
(1)國家發展領域:國家發展的理論與實際,著重在政治、經濟與社會三方面深化研究。
(2)台灣與亞太領域:針對臺灣政、經、社各方面發展的經驗,進行跨學科領域的整合研究與教學,並對亞太區域國家的發展進行比較研究,以拓展學生國際視野。
(3)當代中國領域:鑑於兩岸關係對我國之影響,並因應國際學界對中國研究的重視,加強對中國大陸與兩岸關係之教學與研究。
  本所定位於「以發展研究為核心之社會科學科際整合的綜合性研究所」,以跨學科、跨領域的學術訓練為基礎,輔以區域研究(台灣與亞太、當代中國)的分析,兼顧發展的理論與實際,提供有志跨越學科、領域差異的學子學習科際整合模式、發展理論與政策的環境。

課程理念規劃

  本所的課程規劃及目標在於訓練本所學生在不同學術領域當中科際整合的能力,秉持跨領域整合教學與研究的目標,以「發展研究」的概念、理論進行跨學門基礎學科的訓練,並針對我國國家發展的重要領域進行學科整合之教學與研究,期使學生能在「當代中國」或「台灣與亞太」領域有其專長及發展。課程規劃及發展主要朝3方面進行:
(1)加強國家發展理論(政治、經濟、社會與政策規劃)之訓練。 (2)當代中國政治、經濟、社會發展之研究,以及與兩岸關係的研究,期使中國研究與台灣研究相互結合,建構國家發展研究的新領域。
(3)加強台灣政治、經濟、社會發展經驗的認識、研究,以及亞太地區之研究,期使亞太事務與台灣之發展連結互用,開啟國家發展研究的新方向。本所課程之規劃,著重於國家發展之理論與實際兼顧。在基礎性課程方面,博碩士生均需修習社會科學方法論及專業討論課,在國家發展基礎課程方面,分別規劃了碩、博士班專屬的相關理論課程,博士生除必修專屬「發展與政策」課程外,課程分設「台灣與亞太」與「當代中國」模組,博士生需擇定一組為修業模組,並選修模組內課程至少3門9學分。

修業規則

1、博士班課程,設必修課程(1門3學分)與選修課程(15學分,其中承認外所學分數至多6學分)。
2、非全職工作生,每學期最高修習學科5門,不超過12學分;全職工作生,每學期最高修習學科3門,不超過9學分。

課程地圖發展歷程

經98年11月02日國家發展研究所98-1第2次所務會議(或課程委員會)及99年01月27日第3次院課程委員會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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