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大學新聞系創立於民國24年,不僅為台灣第一間設立的培養新聞專業人才的學系,長久以來,更是台灣新聞教育的指標。本系教師為國內外知名大學新聞傳播相關科系博士,各專精於不同領域之新聞傳播理論及實務,享譽國內及國際學術界,近年來更陸續聘任資深國際級學者,以及新進年輕優秀學者,務求於傳統之中求新求變,以順應時勢,與時代齊頭並進。民國25年馬星野先生擔任新聞系系主任,為新聞人才培養的專業知識訓練,及社會、人文、語言等學科的涵養奠基。新聞系也因此以「理論與實務並重」的基礎作為課程規劃理念。民國32年,政治大學在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協助下成立新聞研究所(碩士班),更進一步奠定專業與理論兼具的進階學習基礎,直到民國38年國民政府遷台前,是為本系草創階段。國民政府遷台,民國43年政大於木柵復校,民國44年新聞系大學部恢復設系招生,研究所隨之復設,是政大復校最早設立的四間研究所之一。民國72年成立博士班,民國78年傳播學院成立,本系成為國內課程規劃最完整的傳播教育高等學府。民國97年開始,本系與廣電系、廣告系共同實施研究所「學程制度」,希望透過學程,以達到教學資源共享與知識整合目標。本系研究生可以在學程中選擇最適合自己的課程,由自己規劃自己未來發展的藍圖。新聞系亦一本培育碩博士班學生獨立思考和富創意、能思辨、關懷社會,並兼具人文及資訊傳播專業素養的設立目標,培養一流的新聞傳播專業人才。秉持傳承與創新精神,培養富創意、能思辨、關懷社會,並兼具人文及資訊傳播專業素養的人才。碩士班教育目標
(1)具備新聞傳播專業知識
(2)服務社會各相關領域之所需
(3)善盡新聞傳播知識傳承與提升
(4)具人文關懷、與國際視野的新聞傳播專業人才

課程理念規劃

本系碩士班之教育特別重視新聞與資訊傳播理論、傳播文化、傳播行為、媒介與社會方面的研究,以期有助於社會科學理論的建構。課程設計以「傳播理論」與「研究方法」為兩門必修課,另開設新聞與傳播相關專題之系列課程,包括「社會、人文與文化科學主題」、「新聞傳播媒介」、「大眾媒介與社會」等。碩士班希望提供深入理解新聞資訊與傳播媒介的基礎及應用課程,培養具有專業新聞傳播訊息處理能力之社會進階人才,對傳媒與社會互動、公民參與及傳播媒介產業發展有創意及建設地發揮影響力。
  97學年度起,傳播學院新聞、廣告及廣電三系碩士班課程實施新學程制,碩士班課程之宗旨為:
1、因應傳播整合及匯流之趨勢
2、培養未來傳播資訊之人才
3、提供自主學習之機會
  傳播學院碩士班設有六個學程,包括:傳播與文化學程,新聞與資訊傳播學程,想像、敘事與互動學程,整合傳播學程、電訊傳播政策與管理學程,和自行規劃學習計畫的自主學程。課程設計除必修課程「傳播導論」1學分,基礎課程6學分,核心課程6學分外,另設21專題系列課程,包括「新聞與資訊專題」、「傳播產業與市場專題」、「政策法律與制度專題」、「國際傳播專題」、「訊息設計專題」、「傳播與社會專題」等,總數達70門之多。

修業規則

1.修習學分:修畢32學分(含8學分自由選修課程)。
2.完成資格評鑑
3.完成論文
新生入學後,由系辦公室安排行政導師輔導學生選擇學程修習,本系碩士生需自六學程中選擇至少一個學程修習,其畢業學分為32學分,包括:
1.必選修學程24學分:含必修課程1學分,基礎課程6學分,核心課程6學分,其餘為專題課程。
2.自由選修8學分:由學生與導師磋商後,決定如何修習本系或外系課程。

課程地圖發展歷程

經 98年11月16日 第9812次系課程委員會 及 98年11月26日 第9813次院課程委員會通過 經 100年10月17日100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臨時系課程委員會議 及 經100 年 11 月24日100學年度第1學 期第2次院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校、系核心能力連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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