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大政治系是華語政治學界中歷史最為悠久的學術單位之一,本系設有學士、碩士與博士三種學位課程:大學部授予學士學位,旨在培養學生敏銳的政治觀察力與豐厚的人文素養,期使學生在接受學科基本訓練後,能夠具有獨立思考判斷能力;研究部設有碩士班與博士班,以訓練出優秀的教學研究者為目的。多年來,本系不僅培育出多位政治學教學與研究人才、投身國內各校人文社會科學的教育工作,更陶養實際政治的參與者,以及無數在各行各業有突出表現的工作者,老師與學生的表現,有目共睹。

課程理念規劃

  奠定兼具人文素質與科學精神之學術基礎,深植專業之知識與技能,培養獨立思考與理性批判之能力,瞭解民主、正義、服務、關懷之價值觀,力行理論與實際之結合。本課程在以下三方面展現出特色:
(一)政治思想、政治制度與政治行為並重,並探討其間的互動關係。
(二)理論與實務兼顧。
(三)重視科際整合。
  本系教學目標在於以批判性地態度描述、解釋複雜的政治現象,並培養學生獨立思考判斷的能力。由於本校另設有外交學系、公共行政學系,故本系的課程規畫以政治學基礎理論為重心。政治系學生除了在大一時修習概論性質的政治學外,在四年的修業過程中,將會對政治學的幾大重要領域:我國政治制度運作及發展、各國政治制度運作與發展、國際政治、中國政治思想、西方政治思想和研究方法論,以及實際生活世界中的政治現象,有一基本瞭解。
  此外,政治科學是研究人類行為的科學,不能自外於其他學科,政治現象不僅與經濟、歷史、社會、地理、心理、哲學、人類學等人文學科息息相關,在今日應用科學進展下,政治與科技之間互動關係日趨重要。因此本系鼓勵學生修習其他社會科學基礎科目,擴展思考問題的視野。

修業規則

第1條 國立政治大學政治學系(以下簡稱「本系」)為協助大學部學生在學期間有效學習並及早進行生涯規劃,特訂本辦法。
第2條 本系學生在學期間必須修滿本系科目表中128學分(含必修之基礎語文通識、一般通識及本系必修科目)始可畢業。
第3條 本系學生除修習本系規定之必修科目外,應自入學第1學年第2學期起就其興趣、專長、與生涯規劃,作次學期選課之計劃。此後每學期之選課計劃須與其導師諮商並經認可後始能選課,計劃之變動亦同。
第4條 本系依近年來本系畢業學生所就行業之性質,區分生涯規劃方向為下列6領域:
1、政府公職
2、政治實務工作
3、政治學學術研究
4、中小學教育事業
5、大眾傳播事業
6、工商服務業
第5條 本系學生應於一年級第2學期起,選定1領域作為其選課規劃之方向。選定之領域,得依第3條規定之程序變更之。
除前條所列各領域外,學生可就自己之興趣與生涯發展需求,依第3條規定之程序規劃其選修科目。
本辦法與本系導師制配合實施。本辦法未規定之事項,依本校與本系相關規章辦理。
各領域建議修習科目見本系必修選修科目表。
第6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課程地圖發展歷程

經_98_年_11_月_26_日 第____次系所務會議(或課程委員會)及_99_年_01_月_27_日 第____次院課程委員會通過 經_99_年_06_月_09_日 第____次系所務會議(或課程委員會)及_99_年_06_月_28_日 第____次院課程委員會通過

校、系核心能力連結表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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