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原是政大前身(中央政治學校)於民國十八年成立的四個元老科系之一(即政治、財政、地方自治與社會經濟),民國二十年改名為經濟學系。民國四十三年國立政治大學於台灣復校後,經濟學系於民國五十六年復系招生,由歐陽勛教授擔任首任系主任。民國六十一年成立碩士班,民國七十四年增設博士班,民國八十年大學部擴大招生為雙班,使得本系成為本校最具規模的科系之一。在全系師生的努力以及歷任系主任之帶領下,學程以及師資日臻完善。
課程理念規劃
本系的設立宗旨是期望能兼顧經濟理論的發展與實際的應用,以培育優秀的經濟專業人才,並因應時代變化,配合學生畢業後進一步深造或就業之需。本系大學部課程著重於基本經濟概念的教授,配合實際案例之分析,以達到通材教育,實用又不失嚴謹為目的;碩士班課程則朝向理論建構與實證分析兩者並重來規劃,除專業基礎課程外,亦開設多門計量經濟之課程,以培養學生獨立思考及應用分析之能力;博士班則以研究創造能力之培養為主,著重於當今經濟理論的研析,加深其專業領域之發展。
修業規則
1.各課程勾選之學年度為建議修課學年度,學生可依學習情況適度調整,惟須注意先修科目之規定。
2.群修30學分須至少修習21學分(含) 以上;全學年群修課程,修畢上學期且成績及格即採計為本系群修學分,僅修畢下學期不採計學分。
3.必修科目51學分須修習本系開設之課程,若欲修習外系或他校(國外)相關替代課程,均須檢附證明並經系主任核可後方能承認其學分。
4.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及體育選修課不計入畢業學分。
課程地圖發展歷程
經99年1月12日經濟學系98學年度第一學期期末系務會議及99年1月27日社科院第3次課程委員會會議通過。經105年11月15日經濟學系105學年度第一學期期中系務會議通過。
校、系核心能力連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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