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大學部於76學年度起招生,碩士班於86學年度起招生,自103學年度起與新聞系及廣電系碩士班,整合為傳播學院傳播碩士學位學程。本系首任系主任由賴光臨教授擔任;1988年8月賴主任奉准休假,由王石番教授代理,並於1989年真除。後經歷任系主任承先啟後,銳意革新,系務蓬勃發展,已蔚然而為廣告、公關教育的學術重鎮。 本系成立之宗旨,係以理論與倫理為核心,佐以專業知識的訓練及人文知識的涵養,以期為國家社會培養出懂方法、具創意、有理想,並時時以文化承傳及社會責任為己任的「廣告、公關及行銷傳播之專業人才」。隨著時代脈動,本系除機動性調整教育目標外,更積極配合校務整體發展計劃,而修訂課程內容,擬定更具前瞻性的教育目標。96年起,為配合本校及本院的頂尖大學計畫指標,本系更是全力朝向傳播學院的總目標發展「教學創新、研究前瞻、基磐前緣、前進國際與引領產學」邁進。因而,本系在教學實務上,以新媒體結合產業的脈動創新教學;在研究方面,則以現今社會議題為本系教師關注、研究的方向,而其成果往往能成功成為產、官學界的指標;在國際化方面,本系更是不遺餘力,除了廣邀國際知名大師來台參與研討會外,亦邀請短期的講座教授,讓同學不出國也能得到境外大師的教導。除此之外,本系亦積極鼓勵學生出國進行交換學生計畫,或是盡可能的招收優質外籍學生,以營造國際氛圍的學習環境,藉此培養在校學生的國際觀。 未來本系仍將秉持教學與研究並重、學術與實務合一的發展方針,均衡國際化與本土化,打造一流的廣告、公關學術殿堂,以期為國家社會培養具人文素養、多元文化視野,與國際競爭力之策略與創意溝通專業人才。
課程理念規劃
自97學年度起,傳播學院新聞、廣告及廣電三系碩士班課程實施新學程制,學程制共設有個6學程,本系主掌整合傳播學程。整合傳播學程開設整合行銷傳播、廣告創意、公關理論等課程。未來,課程將延伸至設計、美學與文化產業,針對目前文化創意產業、數位內容、藝術管理、體驗行銷與美學經濟領域,開設進階專題課程,擴展學生參與設計與美學產業的可能。本學程亦邀請產業界專家進入課堂,使學生能獲得第一手的專業知識。
修業規則
1.畢業總學分數:30學分。
2.全院必修:1學分;基礎:6學分;核心:6學分。
3.畢業總學分數四分之一,由學生自行決定修習本系或外系之課程。
課程地圖發展歷程
經 98 年 11 月 16 日 第二次系務會議 及 98 年 11 月 26 日 第三次院課程委員會通過。
經 99 年 5 月 24 日第 第二次系務會議 及 99 年 6 月 10 日 第四次院課程委員會通過。
經 100 年10月19日 第 課程委員會 及100 年 11 月24 日 第二次院課程委員會通過
校、系核心能力連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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