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學系(以下簡稱「本系」)是目前全國各大學當中,唯一以外交(Diplomacy)為系所名稱的全方位外交學術與實務人才養成機構。本系早在民國19年即在南京紅紙廊校區創建,國家雖迭經戰亂,惟弦歌不輟,本系隨著政治大學因抗日戰爭播遷當時的陪都四川重慶市,即使是最艱苦的時期,也為國家培育許多先期外交人才,以蔚為國用。大陸失守之後,政府再度遷往台北市,政治大學在民國43年復校,本系是當時少數最先恢復招生的單位之一。
本系設立宗旨為:1.培養國際事務專業人才;2.育成全方位外交實務人才;3.養成國家公共行政人才。
課程理念規劃
本系課程之規劃秉承宗旨和目標,一方面培養同學在國際關係領域的專業訓練,另外一方面是強化同學對實務的瞭解。就大學部的課程設計而言,兼顧了基礎社會科學的課程、國際關係專業的課程、外語的專精課程以及外交實務的課程。
修業規則
〈一〉學士班最低畢業學分128學分。
〈二〉本系必修共54學分,校定通識28學分,體育必修課4學分,選修42學分。
(三)多修習之必修課程可採計為選修學分,學程、輔系、雙主修學分亦可列入選修。
(四)本系開設之必修科目不收外系生(區域研究例外),輔系及雙主修學生不在此限。
(五)選修全民國防軍事訓練及體育選修課不採計為畢業學分。
課程地圖發展歷程
經98年11月26日 外交學系98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系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經99年06月14日 外交學系98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系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經100年10月5日 外交學系100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系課程委員會通過及100年11月14日100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院課程委員會通過
經102年11月12日 外交學系102學年度第1學期第1次課程委員會通過
經105年03月17日 外交學系104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課程委員會通過
經111年08月03日 外交學系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課程委員會通過
經111年09月19日 外交學系111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系務會議核備
經113年05月22日 外交學系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課程委員會通過
經113年05月31日 外交學系112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系務會議核備
校、系核心能力連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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