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大資訊安全碩士學位學程將於112學年正式成立。學程強調理論與實務並重,在資安研究之外,亦聘請業界師資教授資安相關實務課程,增進實務知能,並鼓勵學生至業界實習,以達到與產業接軌與學用合一之目標。 本學程主要教學與研究發展方向包含金融科技安全、安全軟體設計、網路安全、行動安全、前瞻密碼技術、數位鑑識等。 • 金融科技安全 金融科技(Fintech)為金融(Finance)與科技(Technology)兩個領域所結合之展現,將科技手段融入金融產業所產生出來的新形態經濟模式,在如此數位化的產業中,資訊安全勢必成為其中最重要的議題之一。 • 安全軟體設計 安全軟體設計同時涉及資訊安全與軟體工程,是一個近年來相當受到重視的跨領域教學與研究主題。長期以來大部份的軟體開發專案中,都是視資安為一個額外的議題,通常都是在一個軟體系統經過開發、部署到維運階段之後,才由資安專家開始針對該系統的問題檢查可能的潛在弱點。 • 網路安全 網路安全是保護系統、網路、和程式免受攻擊者攻擊的技術之統稱,包含網路裝置安全、網路資訊安全、網路軟體安全等不同研究領域。在許多實務案例中,攻擊者透過網路進行攻擊,入侵系統盜取機密資料,或是癱瘓服務,無論在商業競爭或是國家機構中都可能造成巨大之不良後果。 • 行動安全 目前主要的行動安全研究方向包含身分驗證與資料隱私。最常見的身分驗證方法為使用者輸入密碼,近年來為了提高安全性,許多透過生物特徵(如指紋、聲紋或是臉部特徵)的驗證方式已被採用。但是此種方法可能會惡化使用者體驗甚至遭受模仿攻擊。 • 前瞻密碼技術 為解決生活中所遇到之安全問題,密碼協定已與現代生活有著密不可分的連結。此外,支援細粒度存取控制的加密機制,以及可實現安全運算的混淆電路、函數加密、同態加密,在大數據時代中對於安全資料委外技術將有很大的助益。 • 數位鑑識 數位鑑識旨在針對數位裝置中的內容進行調查,蒐證與復原。它能協助受駭單位找出資安事件發生的根本原因,避免後續類似事件再次發生。除此之外,透過鑑識過程中蒐集到的證據,可成為電腦犯罪相關的法律訴訟中的呈堂證供。

課程理念規劃

學程學生共需修習24學分,含核心類課程至少12學分、進階類課程至少3學分、應用類課程至少3學分。本學程將參考國內外現有資訊安全教育體系,搭配本校之教學策略,規劃以資訊安全專業能力為取向之本位課程,設計全面且多元之課程地圖,培養學生對於資訊安全的基本認知與專業能力,並期望其結合自身所長,進行垂直深度開發及水平跨領域整合。學生可按照完整規劃之課程地圖檢視自身所需並驗證自身所學,輔以產業實習、跨域教學、國際合作等方法,以達成課程目標,培育資訊安全頂尖人才。

修業規則

修業學分  學生應至少修畢24學分,含本學程核心類課程至少12學分、進階類課程至少3學分、應用類課程至少3學分。  本學程學分抵免上限為9學分。本學程雙聯學位生得申請抵免學分數以本學程總畢業學分數三分之二為限。 論文計畫申報程序及時程 一、簡式論文計畫書提出並經過本學程審查通過後,至少須經三個月後,方可再提出進度報告。進度報告提出後,至少須經二個月後,方可再提出學位考試申請,例外時提學程會議討論。 二、論文計畫變更,應經指導教授同意,向本學程重新申報。 三、論文計畫變更,應經指導教授同意,向本學程重新申報。 四、辦理離校時應繳送碩士論文精裝本或平裝本一份於本學程存查。 學位考試 一、學生須自完成該學期註冊手續起,至當學期學校行事曆規定休學截止日前提出申請。 二、學生應填具學位考試申請書,其論文經校內論文抄襲比對系統比對及指導教授簽名同意後,送交學程。由學程完成初審並經學程主任簽章後,送教務處複審同意,始得進行學位考試。 三、學生應通過學術研究倫理教育相關課程後,始得依前項程序提出學位考試申請。 四、學位考試應於申請考試當學期學校行事曆規定之學期結束日前舉行完畢。未於期限內完成者,應於當學期之學期結束日後一個月內提出撤銷。逾期未撤銷者,以一次不及格論。 五、學位考試應由學位考試委員會舉辦。委員會依本校研究生學位考試辦法規定符合委員資格者三至五人組成,其中校外委員須佔全體委員三分之一以上。 六、學位考試應於校內舉行。除雙聯學位生得於雙聯學校內舉行外,學位考試委員如因特殊事由須於校外同步評審,應經學程委員會會議通過後,始得辦理。 七、學位考試以超過二分之一委員評定七十分以上,且平均亦達七十分以上為及格。學位考試成績不及格而其修業年限尚未屆滿者,得申請重考。重考以一次為限。重考及格成績以實得分數登記。經重考仍不及格者,應予退學。 八、 學位考試以視訊方式進行者,應全程錄影存檔備查。

課程地圖發展歷程

經112年3月14日學程課程委員會、112年3月23日院課程委員會通過。

校、系核心能力連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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