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政治大學歷來以人文與社會科學的學術研究為主,其中隸屬這些院系的教授老師,不少人多年來即從事宗教理論與實際的研究。隨著學術風氣的開放、學科整合的需求、以及國內各類宗教團體快速勃興的激盪,這群志趣相同的教授結合校外的學者,先於八十五年三月成立「宗教研究中心」,試圖從哲學、史學、文學、社會學、人類學等角度,進行跨科際的宗教研究。「宗教研究中心」的各項活動,成效顯著,頗獲學界肯定,也引起其他教授與年輕學子對此學域的興趣。有鑑於國內宗教學術水平亟待提升,複雜的宗教現象需要詮釋釐清,更重要者,則為積極培育年輕的宗教學術人才,國立政治大學文學院遂於民國八十七年向教育部提出申請成立「宗教研究所碩士班」。八十八年教育部准允設立,文學院隨即著手積極規劃,於民國八十九年正式招生,成為國內第一所國立大學的「宗教研究所」。 本所以從事宗教學術研究,培養宗教研究人才為宗旨,教學與研究發展目標秉持:第一、以廣義的綜合宗教研究為範圍,不偏向任何的單一宗教傳統。第二、以多元與科際整合進路為學術方向,不囿於特定學派、理論或方法。第三、宗教理論與實際兼具,著重國內、外宗教現象的觀察、分析與詮釋。
課程理念規劃
本所博士班以「世界宗教之比較研究」為發展方向與重點,在碩士班課程設計以宗教傳統、宗教理論及宗教與文化為三大學習領域的基礎上,進行更專精的宗教學術研究,配合宗教的內涵、宗教研究的目的、以及本所師資的專長分配,以「世界宗教」為未來發展的重點方向,特別加強宗教語言、經典、宗教史、義理詮釋等的深度人文訓練。另本所的宗教研究,不偏重某一宗教傳統,而是以客觀、全面與比較為特色,博士班課程雖然要求博士生需要專精一特定的宗教傳統,例如東方的佛教或道教,但是更要求其能兼通其他宗教傳統,例如西方的基督教或伊斯蘭教,以利進行宗教比較,由此達到認識宗教與把握宗教意義的目標。因此特定主題的「比較研究」為博士班的訓練重點。
博士班規劃24學分之課程,包括「宗教基本問題研討」、「比較宗教方法學」及「亞洲宗教比較研究」共計三門9學分必修課及21學分選修課,選修課部份為碩、博士班合開課程。
修業規則
博士生畢業要求
本所博士班學生於入學後,由本所學術委員會指定一指導教授協助之。其修業年限為四至七年,在此期間,為取得博士學位,須完成以下之要求:
2、修滿24學分
3、完成相關之語言要求
4、通過博士候選人資格考
5、通過博士論文計劃書口試
6、赴海外研修
7、在國際會議或專業學術期刊發表至少兩篇以上論文
8、完成教學實習
9、通過博士論文口試
課程地圖發展歷程
經99年1月19日第2次院課程委員會通過
經104年9月23日第1次所課程委員會通過
經106年11月29日第2次所課程委員會通過
經111年3月16日所課程委員會修訂通過
校、系核心能力連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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