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公共行政即在研究如何有效處理公務機關中人、財、事、物、時間、空間的系統性知識。溯其創始之初,原隸屬於政治學的一環,直至二十世紀,才脫離政治學而成為一項專門的學科。我國公共行政學的發展,早在民國十八年即設有行政學系,遷臺後為培養高級行政人才,乃於民國四十七年在本校政治學系下設「人事行政組」;民國五十一年本校與美國密西根大學合作,辦理公共行政與企業管理教育,並在台北市金華街成立「政治大學公共行政與企業管理教育中心」。同年本校政治系「人事行政組」並改名為「公共行政組」。民國五十二年正式從政治系獨立成為公共行政學系,民國五十三年研究所碩士班正式招生,並於民國七十八年成立博士班,以培養具有領導能力之中高層行政人才為教育目標。目前本系的課程即依據該項目標分成三大部份:即行政管理、人事行政及公共政策。不但在內容上整合了政治與管理的知識,在範圍上更包含了政經法商各項學門。此外,本系更著重公共實務與理論的結合及現代管理和研究方法的訓練。由於本系課程廣泛,因此畢業系友除在公務機關任職外,從事民營機構的企劃、管理及秘書工作者亦為數眾多。成立三十餘年來,人才輩出,已在各行各業嶄露頭角,備受推崇。
● 本系設立宗旨「培養具備公共事務專業能力之政府及第三部門實務與研究人才」。
● 本系教學目標「奠定兼具人文素養與科學精神之學術基礎,深植公共事務專業之知識與技能,培養獨立思考與理性批判之能力,瞭解民主社會中,公平、正義、服務、關懷的價值觀,力行理論與實務結合、通才與專才並重,並具備宏觀的見識與胸襟,以適應二十一世紀全球化與資訊化的發展」。
● 政大發展願景「成為台灣、亞洲、國際一流人文社會科學重鎮,厚實基礎學門,發展專業領域,教學與研究並重,以培育具有競爭力之一流人才」。

課程理念規劃

  本系之課程設計著重公共事務專業知識、技能與理念之培養,以符合社會進步與國家發展所需,並養成兼具民主精神與社會關懷之人文素養與行動力。
(一)課程趨勢:
課程設計的特色,除強調本系向來見長之組織理論、人力資源與公共政策領域等特色外,未來更加強在民主行政(如e化治理)、管制行政(各項管制政策)與跨部門管理(如政府與企業、政府與第三部門之合作)等領域之新課程發展。
(二)師資延聘:
本系在未來師資補充上,除考量前述課程趨勢應具備之專長外,亦注重個人之研究品質與績效。
(三)國際接軌:
為因應全球化與資訊化的發展,除鼓勵師生出國進修外,亦著手邀請國外學者至本系講學,以增進師生之研究能力與品質。

修業規則

一、 本系必修課程不收外系學生 。
二、 學生選修軍訓、體育其學分不計入畢業學分 。
三、 學生因故無法修習本系開設之必修科目時,得經系辦公室同意後,至該科目之主管學系修課,但重修、轉系、轉學、輔系及雙主修等學生,因課表安排不易,必修科目除本系與主管學系外,得另擇他系相同科目及學分數之課程修習之 。
四、全學年之課程未修上學期者,不得逕修下學期 。
五、 低(一、二)年級學生不得修習高(三、四)年級開設之選修課程 。

課程地圖發展歷程

經_99_年_06_月_23_日系務會議及_99_年_06_月_28_日第_4__次院課程委員會通過 經_100_年_10_月_21_日系務會議及_100_年_10_月_31_日第_8_次院課程委員會通過 經_102_年_10_月_9_日系務會議及_102_年_10_月_17_日第_10_次院課程委員會通過

校、系核心能力連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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