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為台灣最早成立的教育研究所,開創師資培育多元化之先河。現今大學部以培養優秀中學教師及教育行政人員為目標,碩、博士班則以培育具備教育專業研究人才為宗旨,為提昇國內教育研究所的學術水準,85學年度系所合一,從學士班至博士班,有系統地培養具備獨立思考及研究能力的教育專業人才,也開辦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學校行政碩士在職專班,增進中等學校行政主管專業知能。另也與政大附屬實驗小學及附設實驗高中合作,在理論與實務結合下,以期培育下列人才:
(1)培育中等學校優良教師。
(2)培育優秀教育行政人員。
(3)培育有志從事教育學術研究之人才。
(4)培育文化教育創意產業人才。
(5)配合國家政策提供推廣教育之服務功能。
除專業發展外,本系更重視全人與多元的能力培養,藉著校際合作與國際學術演講研討,提供交流互動的觸機,也提供不同視野觀點,以激發學生創造力,強化學生教育的專業與競爭力。

課程理念規劃

本系課程係以達成下列目標為主軸進行規劃:
(1)培育國民中學優良教師。
(2)培育優秀教育行政人員。
(3)培育有志從事教育學術研究之人才。
(4)配合國家政策提供推廣教育之服務功能。藉由多元的教學與實作練習、個別輔導與多重諮詢管道及豐富多樣的活動參與來強化學生教育的專業與競爭力。

修業規則

國立政治大學教育學系學生修業規定
※畢業學分128學分
1.通識課程:本校共同必修科目(28)人文學領域、社會科學領域、自然科學領域為3~7學分,資訊領域為2~3學分,書院通識為0~3學分,本校學生需修滿28學分始能畢業。
2.本系必修科目:教育概論、教育社會學、教育心理學、教育哲學、教育統計學、教育行政、教育研究法、心理測驗與評量、中等學校教學實習(師資生必)、群修(十科選七科)。
3.選修科目 :學生可在本系選修課程中依興趣自由選擇。
備註:
1.本系選修科目會依課程結構及授課老師因素而有所調整。
2.本系選修科目原則上教師授課仍以該開課年級學生程度為主,學生選課時應衡量本身對該課程吸收之程度加以選擇。
3.除必修科目外,各項科目之學分數及開課年級以實際開課情況為主。
4.選修體育或軍訓不計入畢業學分。

課程地圖發展歷程

經99年01月11日教育學系第2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經99年05月17日教育學系課程委員會議及99年06月01日教育學院第3次院課程委員會議通過;經100年10月13日教育學系課程委員會議及100年11月16日教育學院院課程委員會議通過;經102年04月13日教育學系課程委員會議通過。經105年05月05日教育學系第3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經106年04月25日教育學系第3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經106年06月08日教育學系第5次課程委員會議通過。經108年04月10日教育學系課程委員會議通過。經109年04月23日教育學系課程委員會議通過。

校、系核心能力連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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